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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人大通讯报道的几点体会
ny.dahe.cn 作者:苗长庚 文章来源:大河南阳网 更新时间:2008-7-11 8:38:56
 

    说起我与人大新闻的“结缘”,还真是件值得回味的事。2002年我退休后,很想搁笔享享清福。谁知县人大聘请我作他们的通讯员,蓦然回首,已走过了五个年头。前瞻后顾,诸多感情如鲠在喉。现不怕见笑地说说我从事人大通讯报道的几点体会。
    一、怎样把人大新闻写生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民主与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宪法赋予人大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充分发挥,使人大工作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局面,人大新闻已成为现代新闻报道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并以它的可读性、趣味性、知识性吸引了众多读者,引得各种新闻媒体纷纷聚集人大新闻宣传,热心人大新闻业余写作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但是,由于一些同志对这座“富矿”的认识不深,开采加工的方法不当,故写出来的文章不生动,难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把人大新闻写生动,对于更好地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时下,许多通讯员都说:“通讯报道这‘碗饭’难吃,尤其是人大通讯报道这‘碗饭’更难吃。”此话不无道理,因为人大工作程序性强、政治性强,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加之人大新闻用语中有许多容易弄错的专用说法、缩略语等,故给大家在人大新闻写作发挥方面的自由度相对较小些。可我认为,人大工作虽然有其严肃、严谨、规范的特殊性,但由于它是与依法治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是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这就为我们写好人大新闻开辟了广阔的天地,提供了大量的新闻素材,只要能钻进去,去发现它、挖掘它、表现它,就会感到人大通讯报道这“碗饭”不难吃,还会吃出一些味道来。
    要把人大新闻写生动,我们除了深谙人大工作,熟悉人大工作的程序,懂得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外,还须独具慧眼,善于发现和挖掘有价值的新闻素材;善于选择与确定角度,把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切入点;善于抓住感人的细节和场景加以描写,娴熟地运用好的新闻手段把它表现出来。
    一般来讲,会议报道容易落入俗套,难以写生动,而人大工作的特点之一,就是会议较多。如何从一般程序性的报道中解脱出来,把这类新闻写活、写生动呢?既把会议宣传做成盛大晏会,又做成精美小吃,既有提供会议消息的信息快餐,又有精制报道的压缩饼干,让呆板的会议新闻见人、见事、入情入景,这就要求我们只有擦亮眼睛,才能抓住会议中的新闻。要想抓住会议新闻,首先要把一个单位的会议宣传,作为一个单位通讯员报道的主要内容之一,充分认识,不管什么会议,都是挖掘新闻的“富矿”,只有这样,才能从大量的信息中找到报道的题目。一则会议消息是否能达到应有的宣传和信息传递信息效果,标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们常说:“看书看皮,看报看题”,若能给报道安上一副“慈眉善目”,一个群众爱看的“笑脸”,定会给人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定会引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我认为,起码应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学会对新闻价值进行准确判断。对于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要按照新闻价值的真实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等新闻价值构成要素去估量、比较;二是准确区分重要新闻和次要新闻。要从衡量新闻价值大小分清主次,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三是要学会选择最佳的报道形式。要从消息、通讯、特写等新闻报道体裁中选择最能表现新闻内容的一种,从形式上配合内容给读者以冲击。我想,只要能做到这三点,肯定能在会议这个“富矿”中,挖掘出真正的好新闻。
    另外,有关宣传人大代表的报道,我常听一些同志感叹:“总感觉手头没啥新鲜东西可写,写来写去还是那些东西。”还有的同志说,人大代表的工作无外乎就是参加会议、检查评议、提提建议,看起来平平常常,因而,提笔写宣传人大代表的文章时,不知切入点在哪里。开始我写来自农村的人大代表,反映的大多是其如何带领群众修路搭桥、养猪养鸡、种植蔬菜的事,写来自工厂、企业的人大代表,反映的大多数是其在本职位上如何努力工作,无私奉献,积极带领职工群众艰苦奋斗的事,而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却很少提及。如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经验交流材料,这类稿子因不能使读者从中饱览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动人风采都被编辑判了死刑。而在我们的通讯员队伍中,也有一些同志在写作中,不是通过写具体事来表现人物,而是用公文化的语言来对其进行概括和总结,言之无物,让人感到味同嚼蜡。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选民的代言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有着区别于一般先进人物的特殊身份。因此,宣传人大代表的文章,应紧紧围绕其如何履行人大代表职务的事迹来写,人大代表的工作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人大代表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有许多真知灼见,有许多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感人事例,这些都是很好的新闻素材。只要大家悉观察,选择好角度,抓住典型事例和人物特点以及细节、场景进行描写,并注意融情于事,融情于景中,多角度、多侧面地刻画人物形象,就能够避免千人一面的写法,使宣传人大代表的文章生动、感人。
    有道是:“处处留心皆学问”。人大工作内涵丰富,人大新闻“富矿”采之不尽,只要我们独具慧眼,处处留心,不愁写不出生动感人的文章。
    二、人大新闻选材的几个基本问题
    人大新闻选材,是人大新闻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如何选择人大新闻报道素材,我想讲三点:
    一是用科学的价值观念分析取舍人大新闻素材。
    采写人大新闻,首先要对人大新闻的信息内容进行取舍。但取舍的依据是什么呢?从现象上看,读者对人大新闻的阅读是完全自由的。但从实际上看,读者阅读人大新闻更多的是从社会生活需要出发的。也就是说,一篇人大新闻稿件能否被读者选看,关键在于它是否能够满足读者的某些需要。而这种需要便是它蕴含的“新闻价值”。
    新闻价值是指构成新闻的事实和材料本身具有的能够满足社会对新闻需要的各种素质。新闻界通常把新闻价值的构成因素分类为: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趣味性和新鲜性等。我们对人大新闻的信息内容的选择,也应当依据这样的分类来考察。
    重要性是决定人大新闻价值有无或大小的关键因素。所谓重要性,是指发生的人大新闻事物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产生的影响。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其地位是法定的。人大工作中的许多重要的事实也都是与国计民生有关的事情,对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的作用无疑是重要和显著的。这就是我们选取人大新闻信息内容的“基本点”。
    在人大新闻价值的构成因素中,接近性是最具前沿性的。人大新闻的内容是为人民群众需要服务的,人民群众认为和感到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人大新闻内容才是重要的,其新闻价值也才能真正称得上“大”。正因为如此,读者选看人大新闻,在多数情况下不是为了消遣娱乐,而是希望从中吸取社会营养,获得与工作、生活、利益等相关的能为自己所借鉴的新内容、新信息。这种客观存在的信息需求,便是我们选取人大新闻信息内容的“立足点”。
    新闻界称新鲜性是新闻的基础,缺了它就不能成为新闻。新鲜性在人大新闻价值构成中也是最具活跃性的因素。人大新闻实践表明,报道的人大新闻事物越新鲜,越为人们所选看,对人大新闻事物报道得越快越早,社会反响就越大,因而价值也越大。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广大人民群众渴望人大新闻报道把发生在人大工作实践中的那些暂时还不为人所共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人物和新经验等告知人民,让人民从中获得能够不断提高和扩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认识。所以,用新鲜性选取人大新闻信息内容,是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握的一个“着力点”。
    上述重要性、接近性、新鲜性是最能够体现人大新闻事物的特性。当然,每一人大新闻事物的价值的大小,决定了它本身价值构成因素的多少和朴素关系。因此,构成价值因素越多的人大新闻事物,其新闻价值就越大。所以,在采写人大新闻时,我们应坚持以多种价值因素为标准,从多个方面对发生的人大新闻素材进行综合、了解、分析和评价,以追求新闻价值的最大化。
    在用新闻价值标准取舍人大新闻素材的同时,我们还应坚持用宣传价值标准来评估人大新闻事物。所谓宣传价值,是指宣传的主观意图适应社会发展必然性的功能。其构成因素一般分为正确性、权威性、针对性、时宜性、可行性等。实践证明,人大新闻报道只有坚持新闻价值与宣传价值的和谐统一,才会取得较好的社会传播效果。特别是当前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还未被社会全面了解的情况下,将宣传价值贯穿于人大新闻报道之中,就显得更为需要。
    二是依靠扎实深入的采访,力求反映事物本来面貌。
    人大新闻事物往往是随机发生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恰在现场直接观察事物的变化,只能在发现线索之后再去采访。随后看到和听到的,不管是哪种信息符号,都不可能全面、深刻地反映事物变化的真象。即使是看现场录像或听现场录音,也与亲自耳闻目睹的感受不完全相同。因此,我们选择人大新闻题材,除了要把握其新闻价值和宣传价值外,还要从各种新闻信息现象中认清事物发生变化的本来面貌,并用生动的叙述和描写,把它真切地再现出来,使读者如亲临其境,如亲见变化,产生强烈的现场感,进而吸引读者,从而使人大新闻的价值真正体现出来。为此,要对人大新闻题材进行扎实有效的采访,并且是不失时效的现场采访。
对人大新闻事物进行采访,要靠我们的“基本功”。采访时,我们面对的材料大部分是间接的,只有少量是直接观察到的材料。间接材料一般是第二手材料,其中也有第一手材料,即反映人大新闻事物变化真相的原始材料。但即便是第一手材料,也有可能是零碎的、分散的、不连贯的,需要我们下功夫研究和发掘。所以,对材料的搜集、筛选和核实,是我们选择时必须要做的艰苦细致的工作。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调动所有的思维和感受功能,对摆在面前的所有材料作出主观判断,从多方面考察事物发展变化的真实面貌,评估它的报道价值,然后再作出报道与否和如何报道的选择。
    在采记中,我们还常常会遇到被采访者的两种态度:一是他们表述自己对人大新闻事物的主观认识,无意要影响我们;一是他们带有明显的倾向和意图,有意要说服我们。因此,我们在搜集到的材料中,既有事实性信息,又有意见性信息;在意见性信息中,又有宣传内容或称宣传性现象。虽然被采访者对人大新闻事物的认识也是我们选择时的一种参考,甚至是难能可贵的新的观念信息,会有助于题材的搜集和主题思想的提炼,但我们采访时一定要区别新闻事实材料和宣传观念材料,特别要判断被采访者的主观认识和宣传意图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否则,对我们认识和反映人大新闻事物发生变化的本来面貌和提炼主题思想是没有什么益处的。
    由于人大新闻报道的特殊性,我们在采写人大监督工作时经常遇到一些具有负面因素的信息,即来自“一府两院”工作中的某些缺点或错误,以及人大方面对此提出的批评性意见。对于这些信息不能隐而不报,因为隐而不报既不符合客观实际,也有悖于人大新闻的真实性。但在报道中也不能将人大与“一府两院”对立起来,一定要把握好其中的“度”。否则,在客观上可能会起到舆论误导作用,损害社会整体利益。我们在对这类题材进行选择的时侯,要考虑它的社会影响效果,即用新闻价值和宣传价值的双重标准来权衡利弊得失,并把报道内容的取舍统一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法律尊严和宣传政策的正确性等正面的社会效益上来。
    从采访的各种材料中,分析人大新闻事物发展变化的本来面貌,抽象出报道的主题,是我们经常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来讲,我们在搜集、整理、评价和筛选材料的同时,总是在不断构思报道的主题。有了初步的设想之后,继续有重点地搜集材料,然后再根据新的补充的题材构思主题。主题常常在运用新闻的价值和宣传价值标准对整个题材多次筛选和补充之后,经过分析和构思才被确定下来的。我们在确定和提炼主题时,应严格地以事实作为依据,不能凭想象得出结论,更不能随意拔高。否则,过分地夸大人大新闻事物存在、变化和发展的意义,不仅无助于反映人大新闻事物的本来面貌,而且会造成浮夸和失真的结果。对此我们应保持清醒认识。
    三是反复推敲,理清事物变化关系。
    推敲内容,就是将反映人大新闻事物的局部性事实和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然后作出选择。对内容的推敲分事理和文理两部分。在事理部分,就是推敲人大新闻事物本身的构成、发展、变化的逻辑关系,通常包括现象与本质、局部与全局、主要与次要、原因与结果以及正面与反面等关系。推敲事理的原则就是“客观”二字。实事才能求是,客观方能明理,这是必须遵循的新闻工作规律。从事理上推敲人大新闻内容,就是为了确保报道内容的客观真实性。
    对现象与本质内容的推敲,着眼点是对人大新闻事物本质的定性分析,即从研究确定各种现象的主次地位和与互关系中提炼出人大新闻事物的本质和意义,以防止把次要现象当成主要现象,把非本质的内容当成本质的内容。所以,对本质的定性分析也是区别真假新闻的关键所在。
    推敲局部和全局的关系,是为了弄清人大新闻事物内部的各因素、各环节与全局、全过程的关系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度。在推敲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在评价这一人大新闻事物时要考虑它在所处范围内的影响和作用;二要衡量局部事实在全局中所占的比重,用量化表明它在全局中的作用;三要分析局部事实是否具有代表性,并防止“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现象;四要既注意局部根据的真实性,又注意抽象概念用于表达全局状况的准确性,以保证报道的可信度。
    对人大新闻事物构成内容的选择要有主要与次要内容之分。主要关系安排得当,有利于提炼主题和理顺思路,防止以偏概全的现象,也利于成稿的精炼简短。
    推敲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是为了弄清人大新闻事物发展变化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在推敲时,首先要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考虑。因为只讲内因不讲外因,会引起读者对新闻事物的怀疑,进而影响到读者对人大新闻事物的新闻价值、本质意义和主题思想的理解。应该注意,事物发展变化的因果关系不仅仅是一因一果关系,往往还有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关系。所以,在推敲因果关系时,要弄清因果关系的多样性,以防止对人大新闻事物的认识不全面,或者为突出人大作用而忽视其他因素。同时,要区别多因的主次和多果的主次,以防喧宾夺主,掩盖人大新闻事物的个性特征而提炼不出主题。
    要对人大新闻事物内部的正面与反面的因素进行分析。区别正面和反面,要看事物发展的结果对社会的影响情况,影响好就是正面,影响不好就是反面。同时,事物的正面和反面在某种情况下又是相对的,应把它们放在变化中考虑。从正反两方面推敲内容,不是非要把报道中作明显的正反区别,而是要通过作辨的分析,以求得对人大新闻事物的正确认识。
    在推敲事理的同时,还要推敲文理。推敲文理就是推敲对人大新闻事物的评价和判断,通常包括是非、好坏、得失、轻重、情理等关系。从总体上看,是非关系、好坏关系、得失关系都以事物发展的结果对社会生活有利或不利作为判断标准的。但是,是与非是个逻辑概念,是就导致结果的思想和行为而言的,它常会因条件而变。而好与坏是个价值概念,是就结果的效果大小而言的,它常呈相对状态。得与失在结果中则表现为比例关系或因缘关系,它常靠比较来显现。至于轻重关系和情理关系,前者是指对新闻事物的出现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作出总体评价,它往往也靠比较得出;后者则是指在评价时要考虑与社会道德观念和社会心理状态等因素相适应。
    由此,我们在对人大新闻事物进行判断和评价时,必须保持公正的态度,合乎实际,防止片面性,不能绝对化,不可过头,不要过分。否则,就会背离新闻传播规律,带来负面社会效应。
    三、人大宣传用语要规范
    不规范用语往往会影响人大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职务称谓上的误用。一是把“人大代表”称为“人民代表”。两者一字之差,含义、法律地位在相径庭。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严格、民主、法定的程序选举产生的,是法律确认、人民赋予的一种职务。而人民代表是针对某一事项,由人民群众公开推荐、为他们说话的“代言人”,无须依法选举产生。二是在常委会会议的新闻报道中,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统称主常委会委员,这样不妥,应称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包括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常委会委员只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部分。还有把人大常委会委员简称为“常委”,就更不规范了。三是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称为主任、副主任。《地方组织法》第14条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1-2人。但有的媒体在报道中,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称为主任、副主任,这可能是从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称谓套用而来。四是把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称为“人大主任、副主任”。《宪法》第103条、《地方组织法》第41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所以,“主任、副主任”前面应冠以“常委会”三个字。
    常用概念上的借用。人大许多常用的法定概念,这些概念有时被媒体借用,最常见的有:一是“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错称为“人大机关”、“人大办公室”。“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人民代表在会哪有机关、哪有办公室?因此,“机关”、“办公室”前面的“常委会”三个字是不能少的。二是把“议案”错称“提案”。议案是由人大代表或法定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的,而提案是由政协委员提出的。两者是两个不同机关的专门用语,不能错用。三是把“列席人员”错称“列席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会议时,除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外的与会人员,一律称为“列席人员”,而不称“列席代表”。法律没有规定“列席代表”的提法。
    选举任免用语上的混用。选举任免是人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任免用语是特定的、法定的,不可混用。一是“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混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和“两院”正职领导人的提请,任命同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两院”副职等有关人员担任某一领导职务,冠以“任命”。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同级政府正职领导人的提名,对本级政府个别副职领导人的任命,适用“决定任命”;而批准“任命”只适用于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这是检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决定的。可见,这三者有严格的区别。二是“代表候选人”与“独立候选人”的混用。2003年初,深圳市福田区人大换届选举中,不是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王亮,被选为该区人大代表。《中国青年报》(2003年5月21日)以(独立候选人王亮直接参选高票胜出)为题作了报道。《选举法》中没有“独立候选人”的表述,只有“选举人”、“被选举人”、“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提法。显然,作者把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冠以“独立候选人”之称了。三是“投票选举”与“投票表决”的混用。“投票选举”与“投票表决”的法律界限在于,选举可以另选他人,而表决人事任免是不能另选他人的,只能对法定提名人提出的人选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为杜绝或减少人大报道中的差错,大家加强人大制度和知识学习,了解和熟悉人大工作的内容、动作程序和专业规范用语,认真学习《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人大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使用规范用语。

文章录入:苗长庚    责任编辑:马宇